易游yy官网 什么是地役权?

浏览量:531 作者: 来源: 时间:2010-05-20 【字号:大 中 小】

答:生活解释:甲为了能在自己的房子里欣赏远处的风景,便与相邻的乙约定:乙不在自己的土地上从事高层建筑;作为补偿,甲每年支付给乙4000元。两年后,乙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丙。丙在该土地上建了一座高楼,与甲发生了纠纷。对此纠纷,甲对乙的土地不享有地役权。

  这就说明,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。当事人要求登记的,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地役权登记。不登记,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。

  理论解释: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利用他人的不动产,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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